被控非礼残障少女 残障青年不认罪 | 中国报 Malacca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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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控非礼残障少女 残障青年不认罪

    (马六甲10日讯)残障巫裔青年涉及非礼未成年残障少女,今日被控上马六甲爱极乐法庭时,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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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状指来自柔佛麻坡的22岁被告莫哈末海凯,今年6月3日下午5时30分,在马六甲中央县武吉拉浪英达花园一间祈祷室女厕所,触摸年龄15岁8个月未成年少女的胸部和私处,触犯2017年性侵犯儿童法令第14(a)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裁定罪名成立,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和鞭笞。



    (视频:王绍其)

    被告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第2地庭,聆听控状后向女法庭阿莎罗妮否认有罪。

    被告莫哈末海凯由警员带离法庭。
    被告莫哈末海凯由警员带离法庭。

    主控官拉耶诺副检察司要求被告的保释金为1万令吉。被告求情指他已经联络母亲到来担保他,唯父母的家庭经济不富裕和收入不高,希望法庭能减低保释金数额。

    阿莎罗妮考量案情后允许没有聘请律师辩护的被告以8000令吉担保外出,同时谕令被告不得骚扰案中少女和相关证人,而且需在每个月向警局报到。

    她把案件订至今年7月23日过堂。

    根据案情,该名同是残障的少女当时到祈祷室祈祷时上洗手间,被告随之进入洗手间非礼她,惊慌的受害人事后告诉亲人和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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