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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殴伤男子 4兄弟与友人不认罪
(马六甲9日讯)4兄弟及友人涉嫌不满一名男子摩哆发出噪音,殴打后者至重伤,5人被控上法庭时否认有罪,法庭允许每名被告分别以2500令吉保外,案件定8月2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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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被告分别是阿兹兰阿末(39岁)、安然沙马波沙(45岁)、阿查兰马波沙(41岁)、阿德南沙马波沙(42岁)及阿米尔沙马波沙(53岁),皆来自柏灵玉。
(视频:郑素瑾)
他们被控于去年6月13日晚上8时30分左右,在班底柏灵玉小贩中心,致伤53岁的阿查拉尼至受重伤,牴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4条文下宣读。
此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坐牢7年及罚款。
5名被告在推事凯茹妮莎哈丝妮面前否认有罪,5人代表律师查希达末查曼求情时说,5人收入不多,有些只是汉堡包小贩,有者只有1000令吉,因此希望减少保释金。
推事允许每名被告分别以2500令吉保外,案件定8月22日过堂。
此案由华达依赫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