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9日訊)4兄弟及友人涉嫌不滿一名男子摩哆發出噪音,毆打後者至重傷,5人被控上法庭時否認有罪,法庭允許每名被告分別以2500令吉保外,案件定8月22日過堂。
5名被告分別是阿茲蘭阿末(39歲)、安然沙馬波沙(45歲)、阿查蘭馬波沙(41歲)、阿德南沙馬波沙(42歲)及阿米爾沙馬波沙(53歲),皆來自柏靈玉。
(視頻:鄭素瑾)
他們被控於去年6月13日晚上8時30分左右,在班底柏靈玉小販中心,致傷53歲的阿查拉尼至受重傷,牴觸刑事法典第325條文,並可在相同法典第34條文下宣讀。
此條文罪成者,可被判坐牢7年及罰款。
5名被告在推事凱茹妮莎哈絲妮面前否認有罪,5人代表律師查希達末查曼求情時說,5人收入不多,有些隻是漢堡包小販,有者隻有1000令吉,因此希望減少保釋金。

推事允許每名被告分別以2500令吉保外,案件定8月22日過堂。
此案由華達依赫副檢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