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7日訊)因家庭財務問題起爭執,太太被憤怒的丈夫揮拳致傷,送院急救,為夫者今日被控傷人罪時認罪,被判監禁兩周和罰款2000令吉。
控狀指來自甲州巴也隆布的48歲被告莫哈末哈聶夫,於今年7月12日晚上7時30分,在巴也隆布英達花園住宅,蓄意致傷45歲的太太諾耶蒂,獨犯了刑事法典323蓄意傷人條文。

在此條文下被裁定罪名成立,可被判處最高2年監禁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拍攝:王紹其)
被告今日在馬六甲愛極樂推事庭聆聽控狀後認罪,推事凱魯妮莎考量案情後,判處被告監禁兩周和罰款2000令吉,無法繳付罰款將以3個月監禁取代。
根據案情,女事主在雙溪烏浪一家私人企業擔任書記,事發當天,該對夫妻在巴也隆布住家,被告因太太花了她的薪水而發生爭吵,被告隨後揮拳致傷太太,造成後者送入院醫治。
醫藥報告指女事主因遭丈夫毆打,導致她左眼眶周圍有血痕和出現膿腫。
此案由華達副檢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