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3日訊)無業男子當街搶劫遊客100美元並致傷受害者,今日被控上法庭時否認有罪。
法庭允許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以7000令吉保外,案件定9月2日過堂。

被告為19歲的莫哈末阿立夫,被控於今年7月15日下午5時05分左右,在甲市葡萄牙路某泊車場,搶走屬於南基拉基的100美元(約470令吉),牴觸刑事法典394條文。
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對監禁20年或罰款或鞭打。
被告在沒代表律師下求情時說,他目前無業,必須負擔雙親,要求法庭減少保釋金。
主控此案的是拉希達峇哈倫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