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冒充記者 以“保證”新聞出街騙財
(馬六甲26日訊)一名女子冒充甲州政府官方喉舌報《今日馬六甲》的記者,並聲稱認識甲州各主流媒體,向活動主辦單位收取費用,“保證”有關活動的新聞將刊登在各媒體,有媒體已為此報警。
網絡媒體MalaysiaGazette的馬六甲記者利查哈密,於昨午向警方報案,指一名自稱為“法汀”的女子,冒充甲州政府官方喉舌報《今日馬六甲》記者,向活動主辦單位收取費用報導新聞,並聲稱認識甲州各主流媒體,並指利查是其合作夥伴之一。

利查哈密到甲市武吉峇汝警局報案時指出,“法汀”向主辦單位收費,“保證”有關活動的新聞刊登在其他主要媒體,包括MalaysiaGazette。
為了避免報社名字遭人利用,以達到個人利益,也避免有多人受騙,利查哈密為此向警方報案。
甲中央警區主任克力斯多夫峇迪助理總監證實接獲此案。
此外,《今日馬六甲》發出文告,澄清該報沒委派任何人進行“收費報導”,並提醒所有活動主辦單位及民眾,若遇到相關情況可事先向該報求證,以免上當。
文告指,該名自稱是該報記者的女子,於最近向分發援助品的主辦單位收取費用,作為宣傳及報導有關活動的酬勞。
文告指有關女子曾擔任該報通訊員,不過,已在多年前離開報界。
因此,各主辦單位或民眾若接到有人自稱是某報社記者,向主辦方收取費用,可向報社查證,而且銀行戶頭必須是該報社注冊名義,非個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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