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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遵守仲裁庭谕令还钱 旅行社及2董事被控
(马六甲26日讯)一间提供朝圣配套的旅行社及两名董事,因无法遵守消费人仲裁庭谕令赔偿9名受害者所提出27项22万9860令吉损失,今日被控上甲市爱极乐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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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Emraz Travel & Tours有限公司及两名董事拿督祖卡纳因及拿汀玛珠英(皆43岁,夫妻关系),在推事莎达希娜面前否认有罪。
(视频:郑素瑾)
控状指有关公司及两名董事,于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在甲市爱极乐消费人仲裁庭办公室,因无法缴付22万9860令吉给9名受害者,因而抵触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第117(1)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最高罚款一万令吉或坐牢最高长达两年。
主控此案的是来自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的沙菲克副检察司及哈京依查尼副检察司说,案件涉及不少受害者,而且已在布城、吉兰丹、森美兰及柔佛面控,因此,建议被告在每项控状下以2000令吉保外,同时,要求被告每个月到布城的内贸局报到。
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拿督哈聂夫哈山说,被告在案件审讯期间给予全力配合,及要求减低保释金。
推事批准两名被告以总计5400令吉保外,案件定9月13日过堂,同时,两名被告必须每个月到布城内贸局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