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31日訊)尼泊爾籍男子在華裔女子面前“手淫”,雖然對此罪行俯首認罪,但不承認案情中的內容,法庭擇8月28日過堂。
被告是37歲的達芒達那,他被控於今年2月2日晚上11時44分左右,在甲市葛蘭格花園後巷,被發現在一名女子面前手淫,即蓄意侮辱他人貞潔,因而牴觸刑事法典509條文。

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對坐牢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視頻:鄭素瑾)
被告在聆聽通譯員讀出控狀時,向推事娜碧拉尼占直認不諱,不過,通譯員讀出案情後,被告否認案情內容。
因此,法庭不接受被告的認罪,也不允許被告保釋,並定8月28日過堂。
此案由菲克裏哈京副檢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