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3日訊)亞羅牙也市議會執法組行政官員,承認向一名廣告公司承包商收取900令吉賄賂金,今日遭判罰款2000令吉。
被告莫哈末羅再曼(45歲),今日在甲市愛極樂地庭法官伊麗莎白峇也旺面前面對3項控狀,唯被告承認其中兩項控狀。來自反貪汙委員會的諾莎基拉副檢察司,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1(A)條文下,要求法庭撤銷第2控狀。
(視頻:鄭素瑾)
法官做出判決時,諭令被告在每項控狀下罰款1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必須坐牢2個月取代。
首控狀指,被告於2022年3月31日在亞羅牙也某銀行,身為市議會的執法組行政官員,從廣告公司業者王阿雄(譯音)收取400令吉,作為提供後者供應工程的酬勞。

第3控狀指被告於2023年4月18日,身為市議會拖欠收費組組長,向同樣受害者收取500令吉賄賂金,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
沒代表律師的被告求情時說,他自此案後,已遭停職,薪水也被減半。目前除了負擔妻子及兩名尚讀書的孩子,還要照顧74歲父親及65的嶽母,因此,要求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