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9日訊)甲州陸路交通局從本月1日起至28日,展開商用車輛特別檢舉行動,總共檢查了1萬2015輛各種商用車,共有2016輛被取締。
該局發文告指出,在這期間的行動,該局總共發出3914張P22罰單(Notis P22),當中占最多的3大違法行為,分別是路稅過期(723張罰單)、未持合格駕駛執照(CDL)(700張罰單),以及交通工具不含車險(608張罰單)。
“在這期間,共有76輛交通工具被充公。”

文告說,該局也發出326張禁用車輛通知書(PG 1),另外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61(1)條文開出388張車輛檢查通知書、同樣法令第63(1)條文開出50張磅秤通知書、依據2010年陸路公共交通法令(APAD)第82(1)條文開出230張磅秤通知書、以及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114條文發出6張
調查通知書(Notis Temu Siasat)。

另一方面,甲陸交局也配合商用車輛特別檢舉行動,於今日淩晨1時到早上8時之間展開“局長特別行動”,並根據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63(1)條文開出27張磅秤通知書,但隻有25輛交通工具根據指示前往秤重,23輛被發現超載。
此23輛超載交通工具當中,18輛在1959年道路交通條規89條文下被取締,5輛則在陸路公共交通法令(Akta 715)下被對付。
與此同時,今晨的行動中也發出14張未持合格駕駛執照罰單、8張未持羅厘執照罰單、路稅過期罰單18張、不含車險罰單12張、違反技術罰單12張。
甲陸交局促請貨物服務車輛 (KPB)公司、車主及司機時時奉公守法,保障所有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