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2日訊)位於甲郊區馬接翁武的某養魚場,被發現非法抽取河流水源,更指將汙水排出馬六甲河,遭甲州水源監管機構(BKSA)采取行動對付。
該機構接獲有關養魚場發出異味的投報後,於本月10日下午3時,在亞羅牙也市議會、甲州環境局官員陪同下,到場展開取締。

甲州水源監管機構執法員發現,業者在沒執照下從馬六甲賓達烏汝河,非法抽取河水進入養魚場,同時,也發現飼養鯰魚的池塘四周肮髒及發出異味。
現場也發現不少魚屍,而有關汙染的水源極有可能排入馬六甲河,而甲河水亦作為甲中央縣市民的水源。
該機構執法員當場下令魚塘經理清理池塘,以及確保未經處理的鯰魚池水不得排入河。

執法員發出2014年水資源法第8條文(馬六甲州)通知,以防止水源汙染情況發生。
在該條文下,水資源局長獲賦予權力,下令任何造成水源汙染的人士,進行提升工作。該條文也允許局長發出關閉令,直到所有提升工作完成。
有關業者也可被控上法庭,罪成者可面對罰款10萬令吉,或坐牢最高3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