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7日訊)與其泊一輛車,不如“益”三、五輛摩哆的心態?
盡管武吉峇汝烏達瑪商業中心泊車係統完善,不僅設有轎車泊車位,也備有摩哆泊車格,但依然有許多摩哆騎士為了自身便利,將多輛摩哆泊放在轎車泊車格。

《中國報》記者接獲民眾反映,武吉峇汝烏達瑪商業中心商業活動活躍,人潮多,導致泊車格需求量也相對高,但有別其他以障礙物霸占泊車位情況,該商業中心更常見的問題,是泊車位被摩哆霸占。
該名民眾申訴,武吉峇汝烏達瑪商業中心建築物各角落,設有多個摩哆專用泊放空間,騎士停放摩哆後便能通過店鋪走廊,步行至商店。
“從摩哆泊車位,通過走廊步行至店鋪其實不遠,也不曬,但可能直接將摩哆泊在店鋪門前,會更方便吧!”

他說,本身時常到當地辦事與消費,有時騎摩哆,不時也會駕駛轎車,但本身一定會奉公守法。
他指出,泊車位在該區需求量高,繞了多圈依然找不到泊車格之際,發現不少泊車格遭摩哆占用,令他十分沮喪與氣憤。
“據我觀察,隻要一名摩哆騎士帶頭,將摩哆泊放在泊車格後,陸續會有更多摩哆泊放在同個地點,使得該惡性循環不斷持續。”

他希望地方政府執法人員加強到當地巡邏與執法,以防有關不良風氣進一步蔓延。
記者前往武吉峇汝烏達瑪商業中心視察,發現除了一般泊車位,保留給OKU的專用泊車位也被摩哆霸占。

李春沅:摩哆亂泊罰RM100
馬華曆史城市議員李春沅指出,凡未將摩哆停泊在摩哆專用車位者,可被罰款100令吉。
他說,各項商業中心設有指定轎車與摩哆泊車格數量,盡管武吉峇汝烏達瑪商業中心泊車位未設有編號,但該區依舊在市政廳管轄之下,代表執法人員有權執法。
“凡是阻礙交通,未將交通工具停泊在特定泊車位,都會被罰款100令吉。”

李春沅說,不少摩哆騎士明知故犯,被罰款後才怨天尤人。因此,他呼籲民眾勿為了自身方便胡亂泊放摩哆,即使是“一下子”也難免引起其他人不便。
“將摩哆泊好,除了能更安心地處理事情,也能減少與其他駕駛人士的衝突和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