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区抽烟 开6罚单 卫局11天查1638场所
(马六甲12日讯)配合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产品管控法令(第852号法令)正式生效,甲卫生局从本月1日至11日期间,展开42次检查行动,共有1638个场所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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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州卫生、人力资源和团结行政议员拿督魏喜森说,卫生局检查的场所包括食肆、商店、政府场所、杂货店、油站、学府机构等,在42次检查行动中,出动58名执法人员,并未发现任何违规行为。
“目前,我们是给予劝告、解释及说明。该法令将于2025年4月1日全面实施,如果有业者依然无视法令继续违法,我们将会采取严厉行动。”
他昨晚与甲卫生局联合甲市政厅及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甲州分局,在武吉峇汝一带展开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产品管控法令(第852号法令)联合行动后,在记者会上,如是说。
魏喜森指出,在这期间展开的行动中,当局也援引第16(2)条规,取缔在禁烟区食肆抽烟的人士,共发出6张罚单,每张罚单罚款250令吉。同时,也根据第17(1)条规取缔未成年的抽烟者,1名未成年者遭开罚单。
此外,他说,除了食肆禁烟,在马六甲无烟计划下(MBAR),列入宪报的禁烟区包括马六甲国际贸易中心(MITC)、怡力无车区、甲州旅游区如,世遗鸡场街、红屋至古城门一带及马六甲拉也。
在昨晚联合行动中,魏喜森与执法官员检查的场所,包括电子烟店、便利店及食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