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5日訊)父子因進入之前曾居住的屋子取回冷氣機,被控私闖民宅時俯首認罪,分別被判罰款1700令吉。
甲市推事莎達希娜今日在首被告阿都阿茲峇峇(68歲)及兒子莫哈末阿立夫(34歲)認罪後,做出上述宣判,若兩人無法繳付罰款,必須坐牢3個月取代。
根據控狀,兩名被告於今年10月3日下午1時05分左右,闖入一間位於甲市東街納甘榜拉班的住家,牴觸刑事法典第448條文,並可在相同法典第34條文下宣讀。
兩名被告的代表律師烏馬祖卡納因求情時說,阿都阿茲已退休,而賣椰漿飯的兒子莫哈末阿立夫是家裏經濟來源。
他說,此案其實是涉及土地擁有權糾紛,兩人所進入的屋子原本是首被告妻子所屬,不過,有關屋子被法庭諭令搬空,唯兩人在沒向律師諮詢下,進入屋內以索取原本屬於他們的冷氣機。
負責主控此案的是菲克裏哈京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