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才申请报生纸! 最离谱理由:没交通
(马六甲27日讯)没时间办理重要文件,甚至是以居住在金山脚下及没交通工具为由,竟有国人在40年后才申请报生纸,这是甲州国民登记局接到“最不可思议”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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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局长诺阿兹里苏莱曼说,该局曾于数年前,接到一宗可称离谱的个案,一名申请者竟在出生40年后,才向该局申请报生纸,对方所给予的理由,是长期住在金山脚下,也没有交通工具。
他指出,另一名年约50岁的申请者,自小就是流浪汉,不知道父母身分,更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出世,直到步入中年才申请。
他说,一般上,父母可在60天内为刚出世的婴孩申请报生纸,而儿童身分证(MyKid)则可在孩童踏入12岁后更换大马卡,最迟申请大马卡的年龄是16岁,延迟者将被罚款。
他指出,该局于今年首11个月,接获168宗延迟申请报生纸个案,以及41宗延迟申请大马卡。去年则有188宗迟申请报生纸、28宗迟申请大马卡。
他说,那些重新申请大马卡或报生纸者给予最普遍的理由,是忘了收在何处、遗漏及丢失,最主要的理由是疏忽。
诺阿兹里今日举办国民登记局与媒体开放日时,率领媒体了解该局运作及申请所有重要文件过程时,如是指出。
该局也让媒体进入史料库,一睹超过100年的报生记录册子,包括英殖民时代、日本注册官发出的报生纸等。该局也在走廊处设小型展示,展示以假乱真的伪造大马卡及报生纸。
此外,诺阿兹里说,该局在过去10个月,展开28次取缔行动,其中12宗已被控上法庭。去年则有14项取缔行动、15人被逮捕及被控上法庭。
最高纪录遗失大马卡17次
若大马卡遗失3次或以上,将被罚款1000令吉,竟然有人最高纪录遗失大马卡17次。
诺阿兹里说,甲州国民登记局数据显示,今年首10个月,有370人第3次遗失大马卡后重新申请大马卡,比起去年的318宗,增加超过16%,而申请者年龄介于25岁至40岁。
他说,该局担心遗失的大马卡遭不法分子滥用,因此呼吁国民好好保管大马卡,以免发生不愉快事件。
他指出,若是自己疏忽造成大马卡不见,首次罚款是100令吉、第2次是300令吉,第3次及以上则罚款1000令吉。有些申请者为免被罚款1000令吉,竟报假案指自己被抢劫。
他说,该局把重新申请大马卡分为3种,即疏忽、刑事及天灾,若因刑事及天灾造成大马卡不见,可免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