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日讯)随着一家私人公司女负责人及华裔经理于12月中,涉嫌以逾37万令吉售卖“拿督斯里”勋衔给商人,先后遭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带上法庭申请延扣令后,反贪会于今日把同公司华裔业务董事押上法庭申请延扣。
现年62岁的嫌犯今日上午9时15分,被反贪会押上法庭,获得甲市爱极乐副主簿官阿尔达那批准延扣6天,以在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下接受调查。

在此条文下,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以及坐牢不超过20年。
据了解,嫌犯是于昨日下午5时35分左右,被传召到甲反贪会录取口供时被扣留。
较早前,甲反贪会于去年12月17日及18日,先后扣留54岁华裔经理及46岁公司女负责人,他们皆涉嫌于3年前向一名商人索取37万5000令吉,为后者获得拿督斯里勋衔,而有关勋衔来自外州。
此外,甲州反贪会主席阿迪苏比安证实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