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7日訊)43歲宗教局官員涉嫌於兩年前接受1萬3000令吉賄賂,作為提供承包商印刷工程的酬勞,昨日被捕後,今日被反貪汙委員會官員延扣7天。
地庭法官凱茹妮莎今日批準反貪會延扣嫌犯至本月13日,以在2009年反貪會法令17(a)條文下進行調查。
(視頻:鄭素瑾)
身穿橙色扣留所衣服的嫌疑,於今早上午9時10分左右,由反貪會官員押送到愛極樂法庭。
嫌疑是於昨日下午2時50分,被傳召到反貪會時被捕。

據了解,嫌犯涉嫌收取承包商超過1萬3125令吉的賄賂,作為印刷工作的酬勞。
馬六甲反貪會主任阿迪蘇比安證實此逮捕行動,並指嫌犯將在2009年反貪會法令17(a)條進行調查。
在此條文下,一旦被判罪名成立者,可面對不少於賄賂金額5倍的罰款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以及不超過20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