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教局保安員巡邏時間 經理 3罪各罰3000
(馬六甲13日訊)保安公司經理被控偽造保安員在教育局與學校巡邏時間(watchman clock)報告5項罪名,在其中3項罪名下俯首認罪,各被罰款3000令吉。
另兩項罪名被法庭納入考量(TIC)。
控狀指55歲的被告再納阿比丁,於2019年5月至8月之間,在馬六甲亞羅牙也教育局和亞羅牙也區9間學校,提供虛假的保安員巡邏時間報告索費,觸犯刑事法典471偽造假文件條文。

在此條文下被判罪成,將面對最高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今日在愛極樂地庭聆聽5項罪名指控後,對第1、第2和第4項俯首認罪,法官伊麗莎白較後把第3和第5項罪名納入為考量。
被告代表律師沙魯拉向法庭求情時說,被告在此事後失業,也要負擔家庭與6名孩子的生活開銷,希望能減輕被告的罰款數額,對被告判以輕刑。
伊麗莎白考量案情後,判處被告該3項罪名各罰款3000令吉,無法繳付罰款將以3個月監禁取代。
此案由反貪會副檢察司諾阿蒂拉主控。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偽造虛假索費單,指保安公司每天都會安排保安員前往教育局和9所學校巡邏,但實際上卻沒有提供相關方面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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