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猥亵6岁女童 67岁老翁不认罪
(马六甲13日讯)67岁老翁涉嫌猥亵邻居6岁女童,今日被控上马六甲亚罗牙也法庭时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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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67岁被告今年1月6日下午在马日丹那某甘榜一间屋内,用手触摸女童私处,触犯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a)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裁定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和鞭笞。
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主控官莎丽娜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1万8000令吉保释。
地庭法官考量案情后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附加条件是禁止被告骚扰受害者和控方证人,同时必须每月一次到警局报到及向法庭交出护照。
法官也把此案订于2月18日审讯。
根据案情,案中被告当日是在他的家前猥亵该名邻居女童,女童的31岁父亲是在排第2的孩子口中得知女儿的遭遇,随后到警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