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1日訊)船隻執照裏所申請的引擎型號與使用的引擎型號有異,大馬海事執法機構在展開巡邏時扣留一艘違反條規船隻,並扣留34歲舵手助查。
該機構森甲區局長莫哈末凱裏說,執法員昨日傍晚展開巡邏工作時,在丹絨吉寧1.3海裏外截查一艘船隻。

他說,當時34歲的舵手正載著數人出海垂釣,執法人員在調查中發現,該船所使用的引擎,與船隻執照引擎型號不一樣,因此,援引1952年商務船務條例下,把該船及舵手帶返該局接受調查。
莫哈末凱裏提醒所有業者,必須遵守法律,確保執照及相關文件是有效的,並符合船隻的實際情況。
他說,該機構將嚴厲對付所有違法者,以確保海域上的乘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