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4日訊)兩名來自野新的警察承認於去年向承包商索取2500令吉賄賂,作為不對付承包商包庇兩名非法外勞的酬勞,今日在甲市愛極樂法庭俯首認罪,兩人遭判罰款6000令吉。
兩名被告祖菲查阿峇斯(38歲,伍長)及再尼阿布(59歲,曹長)在地庭法官伊麗莎白巴也旺面前認罪不諱,分別罰款3000令吉。若兩人無法繳付罰款,必須坐牢5個月。
(視頻:鄭素瑾)
控狀指兩人於2024年5月13日晚上10時52分,在野新收費站的休息站,向40歲的莫哈末阿查哈收取2500令吉,以不對付後者包庇兩名非法外勞,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並可在相同法典第34條文下宣讀。
兩名被告的代表律師莫哈末依斯赫卡裏求情時說,祖菲查阿峇斯目前照顧父親、孩子及患有癲癇症的妻子,而再尼阿布還有一年就退休,但仍負擔兩名還在讀書的孩子,因此,要求減低判刑。

此案由大馬反貪汙委員會的法汀諾啊蒂拉副檢察司主控。
兩人隨後繳付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