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执法机构取缔行动 对违规者开7600令吉罚单
(马六甲8日讯)食肆没合法注册、业者无法出示处理食物证书、未遵守正确储存食物方法、业者所售卖的进口商品,没使用马来文或英文注明进口资料及地址,遭执法单位发出总额7600令吉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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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州数个执法单位昨日在甲市区展开联合取缔行动,检查5间售卖及处理食品的商店,并取缔以上违法的业者。

参与取缔行动的单位,包括甲卫生局食品安全及质量单位(BKKM)、中央县卫生局食品安全及质量单位、马六甲历史城市政厅、甲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甲州移民局、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委员会等。
执法单位在行动中,发现其中一间店面所售卖的商品,没有马来文或英文注明进口商资料和地址,发出总额2500令吉罚单给业者,并充公价值近1000令吉的商品。

同时,甲卫生局食品安全及质量单位也在店内,搜出没列出地址、国文或英文资料的进口食品,充公24样、总值937令吉50仙的食品,并在1985年食品条例下发出2500令吉罚单。
当局也在2009年食品卫生条例下,向那些没有注册的食肆、无法出示处理食物证书、未遵守正确储存食物方法的业者,发出4张总额4100令吉的罚单。
此外,当局在1983年食品法令下,对未能遵守条规的商家采取相关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