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1日訊)除了須取得州議員署名支持,還得支付高額費用,野新區及亞羅牙也超過60名地主在申請延長地契上受阻。
來自野新阿逸曼吉斯、廣西村、霖區、嶺叻班底、雙溪魯亞、野新大街、馬接峇魯的逾60名地主,從數年前開始申請延長地契時,部分被告知需拿到當地州議員的署名支持,卻不順利。

有些地段被指需要讓路發展不得延長,而每英畝所需付的地費(延長至60年期限)等費用超過4萬令吉,同時必須一次性繳清。
根據土地局的規定,凡是地契延長申請獲批後,地主必須在6個月內繳清地費等相關費用,否則有關批準將自動作廢,若要繼續延長地契,則須重新做出申請。
地主若無法一時湊足款項,也受勸依據能力繳付,但地契年限則根據所付的地費數額來決定。

據統計,目前最短的地契將在2年後到期,最高的則是還剩下9年期限,令地主們深感焦急。
超過30名地主及小園主今午在召集人鄭健隆的號召下,齊聚一堂道出他們心聲,並稱地契延長的申請若一直未獲批準,將招致園地的合法性、經濟價值及經營權面臨極大不確定性,不僅影響園主的生計,也可能對農業生產、市場供應及地方經濟帶來負面影響。
他們希望州政府能夠體會小園主們的困境,協助他們早日成功延長地契。

地契只剩下2年多
●覃超鳳(廣西村,7英畝農業地)
我是代表哥哥覃超明出席集會,這片農地一直種植橡膠樹,目前地契只剩下2年多。
我們是在2022年開始申請延長地契,但不被接受,理由是必須找到當地州議員署名支持,雖然我找過議員,對方聲稱要見所有受影響的地主再做決定,可是如今等了超過兩個月都沒有下文,我向其助理詢問也是沒有回應。

分割地契費要地主承擔
●鄭健隆(霖區,16英畝農業地)
我是代表太太處理此事,2年前開始申請,一直被駁回,包括聯絡了議員4回,盡管對方口頭答應協助,但是到今天還是無法成功延長地契。
地契如果沒獲得延長,我們也不敢冒然再注資投資,而且每英畝延長至60年期限要付4萬餘令吉,真的是太高價了!
同時,凡是超過5.5英畝以上的土地若要申請延長地契,當中的16%土地必須“分割”給土地局,分割地契的費用也要地主承擔,這有欠公平。
希望州政府可在土地政策上做出改革,有係統地處理土地事宜,否則會讓人感覺投資買地開發,卻沒有保障。

花14萬僅延長57年
●溫可能(阿逸曼吉斯重組村,2英畝農業地)
我的園地種植零散的各種果樹,老家也在園內,去年申請延長地契時還剩7年,結果花了14萬7763令吉成功延長,才發現地契年限隻到60年,而不是67年,查問之下被告知該筆款項是支付53年地契的費用。
這個價錢太過離譜了!若是可以延到90年才比較合理。
阿逸曼吉斯重組村也有至少30村民面對費用高,而無法成功延長地契的問題。

不允許外州人延長
●鄭元發(甲柔邊界雙溪魯亞榴梿芭)
我來自柔佛,30多年前便買下雙溪魯亞這片芭地種榴梿,目前地契剩下7年,但要申請延長時被告知馬六甲土地不允許給外州人延長,那是很不公平的。
如是這樣,那些在馬六甲投資種植業的大公司,是不是也一樣不能夠延長地契,這將會嚇跑投資者,也會影響農業發展。

1英畝要付5萬令吉
●魏城權(嶺叻班底,10英畝農業地)
這片地是20多年前家人買下的,但至今仍放空,地契剩下7年,延長的申請已獲批準,可是總費用高達50萬令吉,等於1英畝要付5萬令吉。
土地局規定我們6個月內一定要繳清費用,可是目前我們真沒有這個能力,也不敢發展。

如同血本無歸
●江榮生(馬接峇魯,5英畝農業地)
我的園地種植榴梿好多年,地契剩下2年,但在申請延長時,當局隻允許我延長一半的土地,另一半要收回用於擴大儲水區。
可是,我的地段地勢高,說用來擴大儲水區根本不合邏輯。
批準延長地契的2.5英畝土地,費用是6萬令吉,我還沒付款,若是當局執意收回另一半的土地,也希望可以讓我繼續租借,否則我投在榴梿種植的心血將如同血本無歸。

重新申請延長地契不獲批
●劉進南(野新大街1店面)
我的店面目前是租予他人開咖啡店,地契是在2032年到期,2015年開始申請延長,2018年批出來,但是必須付費20萬令吉,費用高得令人咋舌。
當時一些人勸我別馬上繳付該費用,否則可能成為先例,後來的人若申請延長地契,也會以這個收費來定價,會“害”了別人。
於是我開始上訴,結果遭駁回,當時6個月的期限已過,現在重新申請延長地契也一直不獲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