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5日訊)因妒忌和沒有支付家庭開銷,而對女友做出傷害行為,一名工廠工人今日在亞羅牙也推事庭認罪,被罰款1400令吉。
被告是26歲的工廠工人楊明祥(名字譯音),他在聆聽控狀後認罪。

根據控狀,被告在去年11月2日清晨5時左右,在榴梿洞葛區一間民宅,舉起一名25歲的女子並摔在地上,導致女子受傷。一旦罪成,可被監禁一年監禁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菲基裏哈金占禮副檢察司,向法庭要求給予合適的刑罰。被告沒有聘請律師,他在法庭求情時,要求從輕發落,他說,本身是一名工廠工人,需照顧一名5歲孩子和父親。
推事張淑儀判處被告罰款14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坐牢3個月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