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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廳修訂電子煙銷售指南 離學校至少100公尺

(馬六甲28日訊)馬六甲曆史城市政廳修訂銷售指南,規定任何銷售點必須距離圍籬至少100公尺,否則不予批準營業

該項政策旨在遏製在未成年人群體中的傳播,確保學生遠離的影響。

李春沅指出,市政廳修訂電子煙銷售執照指南後,任何電子煙銷售處必須距離教育機構至少100公尺。

馬華馬六甲曆史城市議員李春沅指出,當局此前針對銷售地點的限製,曾多次展開討論,當局原先規定外20公尺範圍,不得售賣

“惟市議員認為20公尺距離,終究與過於靠近。”

馬六甲曆史城市政廳區內,凡在距離教育機構100公尺內的電子煙銷售執照申請,一律不獲批準。

他指出,甲州衛生局提出將距離增加至40公尺,但市議員則主張設定為1公裏。


“市政廳最終於2月10日,敲定100公尺的限製標準,意味著銷售處,必須與圍籬擁有至少100公尺距離。”

李春沅今日出席馬六甲曆史城市政廳常月會議後,接受媒體詢問時,這麼指出。

市面上銷售各種造型、口味的電子煙,引發社會關注。

他說,銷售如今已經合法化,商販能向地方政府申請銷售

“惟市面上近期出現帶有毒素或毒品成分口味的產品,引發社會關注。”

他說,為防止越來越多中小學生接觸,因此市政廳加強監管,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

他強調,根據新指南,未來凡是申請銷售的商家,市政廳將嚴格審核銷售處選址,確保符合100公尺的安全距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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