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4日訊)信用卡兩次遭盜刷7000餘令吉後,信用卡公司給予退款和取消了信用卡,女事主重新獲得補發新卡後,信用卡公司卻把該筆舊賬算入交易內,令女事主茶飯不思和面對壓力,需看醫生吃藥解壓。
更甚的是,女事主在同間信用卡公司的另一張信用卡,近日再度被盜刷,令她被迫承擔三度被盜刷共8000餘令吉的損失。

在甲市某銀行上班的蔡小姐,今日向哥打拉沙馬那州議員劉誌俍投訴,指她不曾遺失身分證或在網購平台綁定信用卡,唯她的兩張信用卡卻3次遭盜刷,損失共8000餘令吉。
她說,首張信用卡於去年10月16日淩晨分兩次被人通過線上購物盜刷了3621令吉和3710令吉,第2張信用卡也於今年2月27日,同樣是淩晨2時許在面子書線上購物遭刷走925令吉。
“首兩次被盜刷卡後我向信用卡公司投訴,這家公司於同年10月22日回應指已退款7000餘令吉。但到了今年2月收到信用卡的帳單,才知道這筆錢重新納入為我的刷卡交易內,另附加百餘令吉的利息。”
她說,根據信用卡公司的調查和回應,指她10月15日接收了一次性密碼(OTP),等於認同7000餘令吉的交易。
“10月15日晚我確實收到來自顯示是某快遞公司的訊息,誤以為是我本身網購的貨物而需填寫資料,便按入鏈接。隨後便在翌日收到該兩筆遭盜刷卡交易的訊息通知。”
蔡小姐說,這張信用卡之後取消,該公司重新補發新卡和退款,直到今年2月卻接到通知需承擔兩次刷卡的款項。到了2月27日,她另一張信用卡也遭盜刷了925令吉。

多次交涉不果 報警處理
蔡小姐說,即使她多次與信用卡公司交涉,包括通過電郵和電話聯係,可是仍無法解決問題,而且也已經報警,擔心8000餘令吉的交易款項也不斷會加入利息,造成她和面對此煩惱的丈夫,被迫看醫生吃藥緩解精神壓力。
令她不解的是,為何信用卡公司已退款,之後卻把舊賬算在補發的新卡中。證明該公司承認當中出了問題才會退款,可是調查後仍要她攤還7000餘令吉的交易款項。
她透露,這導致她自去年10月至今的3個多月來都面對苦惱,茶飯不思,壓力非常大。

劉誌俍:不排除個資外泄
劉誌俍說,不排除信用卡公司內出現事主個人資料被外泄的問題,這是嚴重的金融風險,所以當局尤其是國家銀行必須正視此事,同時相信國行或涉及的信用卡銀行、公司,每天都會接獲信用卡持卡人關於信用卡遭盜刷的投訴。
他說,他會協助女事主整理完整資料,包括短訊、電郵和警方報案紙等,交予目前正在出席國會的甲市區國會議員邱培棟,由後者在國會提出這課題探討和尋找解決方案。
她透露,蔡小姐於去年10月22日收到信用卡公司的退款,足以證明該兩筆7000餘令吉的交易是被人盜刷過賬,這一點是強而有力的證明來支持事主獲得信用卡公司取消款項,無需事主攤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