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8日訊)甲市區國會議員邱培棟指出,私人醫院營業執照是由衛生部長發出,因此後者應該援用法律上賦予的權力,監管私人醫院的非醫療服務收費。
他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本身近日有在國會提起醫藥保費起價問題,私人醫院醫藥費高促使保險公司調漲保費,保客負擔增加,甚至被迫斷保,形成惡性循環。
他指出,根據《1998年私人保健設施與服務法令》(586法令),私人醫院營業執照是由衛生部長發出;該法令第106條文也闡明,衛長有權力製定私人醫院非醫療服務的收費。

他強調,私人醫院內的專科醫生收費是沒問題,所針對的是院方本身收費、住院用品等,一般都比市價差好幾倍。
“既然法律上賦予衛長權力,那麼後者應該利用它來對付暴利的私人醫院,包括發出警告、甚至取消執照。”
邱氏也說,私人醫院都是由大集團投資,每年業績亮眼,故他認為政府官聯公司、公積金局等也應投資開辦半私營化醫院,以較廉宜的收費造福中下階層病患。
他指出,同善醫院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值得政府及有關方面去探討仿效設立,這也可成為私人醫院之間的良性競爭。
“我國人口開始老化,樂齡人士人口增加,人民的平均壽命延長,但病患卻年輕化,因此整個醫療係統必須‘下重藥’重整,全民的醫療才獲得更好的照顧。”

另一方面,邱培棟也在會上移交8700令吉的李氏基金獎學金,給就讀於Brickfields亞洲學院律係第二年的大學生王伊汶,減輕學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