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9日訊)終止手機號碼戶口被要求支付10令吉終止費,女行政人員支付後要求櫃台服務員開出收據,隨後聯絡電訊公司客戶熱線獲知其實不需付任何費用,幸有收據證明成功取回款項。
女行政人員希望通過報章告知其經曆,提醒民眾在處理任何事宜有付款時,一定要索取收據,若發現有關款項不需支付,就可以憑收據取回款項。
來自甲市甘榜拉班的黃女士(45歲,行政人員)告訴《中國報》,她於2月24日在甲市某購物廣場的某電訊公司櫃台,要求終止父親使用超過10年的手機號碼。

她說,之前已詢問終止手機號戶口是免費,但女服務員向她索取10令吉終止費,令她感到奇怪。經過她再三確定,該服務員堅持向她索取終止費,並告訴她手機號裏的餘額是無法取回。
她在無奈下繳付10令吉,幸好在丈夫提醒下,要求對方發出收據。她離開後越想越不對勁,撥打有關電訊公司客服熱線,一問之下,所取得的結果與之前的櫃台服務員答覆,截然不同。
她指出,客服檢查父親手機戶口資料,發現該預付戶口裏尚有餘額,加上開設手機號碼時支付25令吉抵押,及10令吉終止費,她還可獲得30多令吉退款。
她把收據傳送給客服,好讓他們核實情況及與相關單位商討處理方案,並慶幸該收據不隻協助她取回終止費,也索回手機裏的餘額,否則30餘令吉無故“被吃掉”。
“雖然30餘令吉不是大數目,但若我沒收據,豈不是拿不回10令吉終止費?從這事件告訴我們,無論買什麼東西,或任何涉及金錢的交易,記得索取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