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9日訊)與丈夫發生口角,家庭主婦被發現從住家4樓陽台墜落,砸毀樓下陽台部分雨棚,受傷送院治療。
樓下鄰居聽到屋外傳來巨響,出外查究時赫然看到女子躺在地上,於是報警。

甲中央警區主任克裏斯多夫峇迪助理總監發文告說,該宗事件是於昨天上午8時許,在晉巷某公寓發生。
他說,事發時,35歲受害者與擔任羅厘跟車員的丈夫(43歲)發生爭執,隨後受害者從4樓的住家陽台躍下。
他指出,鄰居聽到巨響而發現受害者躺在地上,馬上報警,並把受害者送院。
“傷者在加護病房接受治療,其腦部與胃部出血,右手、左肋骨及脊椎骨折。”
他說,警方向受害者丈夫錄取口供後,援引刑事法典第307條文(企圖謀殺)及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第18A條文展開調查。在307條文下,若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坐牢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