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4日訊)上周在車禍中以頭盔襲擊司機的摩哆騎士,今日在馬六甲推事庭認罪,被判罰款4300令吉;與此同時,案中受害者也因為與騎士互毆而被罰款800令吉!
根據控狀,被告莫哈末阿裏夫依紮沙魯丁(27歲,商人)被控於3月27日,在甲市區晉巷烏達瑪花園入口,以頭盔毆打受害者,以致對方受傷。

被告抵觸刑事法典第324條文,可被判監禁至少10年或罰款或鞭笞,或兩者兼施。
較早前,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向推事N西瓦桑葛利求情時說,他需要撫養妻兒,並需承擔生意場地租金欠款,因此希望獲得輕判。
本案主控官T威拉慕都警長則請求推事給予適當刑罰,因該起事件已在社交媒體上廣傳,造成社會秩序受影響。
推事庭聽取雙方陳詞後,裁定被告需繳付3500令吉罰款,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6個月監禁替代。
與此同時,被告與受害者尤斯裏奧馬(52歲)也因在公共場合打架,各被罰款8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面臨2個月監禁。
本報日前報導,轎車與摩哆疑發生碰撞後,引發司機與騎士的口角,騎士以頭盔襲擊司機頭部,導致後者直接倒地。
事發後,一段17秒短視頻在社交媒體上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