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9日訊)馬六甲曆史城市政廳避免有人雇用外勞、轉租或濫用執照,裝扮卡通人物、吉祥物沿路討錢,在嚴格條規下至今僅發出18張執照,同時也規定只能在市政廳管轄區內5個地區活動。
甲曆史城市議員駱慧茹說,市政廳嚴格規定隻允許18歲以上國人申請該執照和禁止轉租,裝扮者必須是執照持有人本身,每張執照隻可裝扮成申請人所要求的一個造型,而且需注明欲活動的地點。
“當局規定隻有5個旅遊景點的地區讓裝扮者活動,分別是紅屋、雞場街、海上花博物館、達敏沙裏旋轉塔和古城門範圍。”

她是接獲懷疑有裝扮者沒有執照,但卻在甲市漢都亞路向停泊在紅綠燈前車輛討錢的投訴後,今日到該路巡視和了解情況時,如此指出。
駱慧茹透露,擁有執照者獲允許穿著卡通或吉祥物造型服,在指定地區讓民眾和遊客拍照打卡,賺取一些收入,唯不允許在路中穿梭討錢,避免引發交通堵塞或危險情況發生。

“該執照早在2023年2月推出,當時歸類為流動性質的臨時執照,執照每個月需更新,但當時沒有嚴厲條文約束,造成有人申請多張執照後,雇用外勞裝扮卡通和吉祥物,向遊客討錢。“
她說,到了2023年8月,市政廳加入多項新規定和指南,迄今也隻發出18張執照,每個月執照費150令吉,需每月更新,方便市政廳監督,一旦發現違反條例,執照持有者將被當局警告,執照亦會被取消。

駱慧茹建議了解裝扮者背景
駱慧茹說,她將向甲州社會福利局建議,了解卡通、吉祥物造型裝扮者的背景,是否因生活所迫、面對困境或是殘障人士,而需通過裝扮來討生活費,及是否有不法集團利用他們來向民眾、遊客討錢。

她說,市政廳、交警也應時刻關注和監督,裝扮者是否越界到其他地區活動和討錢,這是避免同一地區有太多裝扮者出現而發生紛爭。
她透露,當局沒有規定裝扮者的活動時間,但不得涉及敏感的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