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城市厅45废车 限车主14天内认领
(马六甲11日讯)马六甲历史城市政厅废弃车辆扣留中心于2024年1月至8月期间,扣留总计45辆轿车,车主受促在14天内认领相关轿车,以免车子被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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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厅昨日透过面子书专页,公布45辆国产及进口废弃轿车名单,被扣留的轿车,包括宝腾赛佳、宝腾依丝华拉、宝腾威拉、宝腾Gen 2、第二国产车敏鹿、第二国产车迈薇、第二国产车灵鹿、第二国产Viva、丰田Corolla及三菱Triton货卡等。

贴文指出,根据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133法令)第46(1)(e)条文及第46(3)(a)条文规定,任何被遗弃在公共场所的废弃轿车,市政厅皆有权移除,并存放在市政厅车辆扣留中心。
当局促请车辆被列入名单的市民,必须在14天内,亲自到市政厅大厦3楼办理认领手续。
当局提醒,车主必须出示车辆拥有权的相关证明文件,并缴清罚款。
凡逾期未认领的车辆,市政厅将依规定进行销毁,当局将不再另行通知。
详情可浏览市政厅面子书专页“Majlis Bandaraya Melaka Bersejarah”。
任何疑问可致电市政厅执法小组:06-285 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