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6日訊)網絡流傳3人在公路上違法共乘一輛被改裝後的微型交通工具(Mikromobiliti)案,甲州警方已傳召改裝及駕駛該微型工具的著名網紅接受調查。
甲州總警長拿督祖凱裏慕達副總監說,警方昨日上午11時50分,在TikTok看到一則曆時22秒的視頻,而於昨日下午1時許揪出涉及改裝該微型交通工具人士(27歲),後者也是一名著名網紅兼商人。

他說,調查發現3名人士共乘該輛設有車頂的微型交通工具,從甲市峇章路往敦霹靂路行駛。
他指出,警方也檢查一輛注冊在同一人名下的摩哆,而有關摩哆也是在該事件中,拍下微型交通工具違法行駛的整個過程。
祖凱裏慕達說,該網紅目前因公幹身在沙巴,本月16日才返甲。後者也承諾將於本月17日返甲後,在律師陪同下前往甲中央警區交通調查及執法組接受調查。

他說,微型交通工具在2021年道路交通條規(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3(1)條例下,是禁止上路。
有關視頻在網上流傳後,也引起甲州陸路交通局關注。該局指根據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333法令)54(1)條文,任何人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未獲允許的交通工具,皆屬違法。一旦罪成,被判處不超過1000令吉罰款、監禁不超過3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