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华裔清洁工友被控非礼女友的15岁女儿,面对3项非礼罪时否认有罪,法庭允许被告以2万8000令吉保外,案件定7月21日过堂。
被告是现年51岁的郑国城(译音),今日分别在甲市爱极乐地庭法官哈德丽雅及罗哈杜阿克马面前面控,主控此案的是莫哈末纳兹霖副检察司及华达依斯赫副检察司。
被告在哈德丽雅面前,被控于去11月19日晚上7时30分左右,在晋巷某住家的房里,亲吻当时14岁的受害者嘴巴、抚摸及吸吮后者胸部。
(拍攝:郑素瑾)
在罗哈杜阿克马面前,被告被控于去年11月19日及20日,在同地点非礼相同受害者。
被告在上述3项控状下,抵触在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14(a)条文。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最高20年及鞭打。
莫哈末纳兹霖说,由于被告与同居的女友及受害者,皆同睡一房,建议法庭禁止被告靠近受害者及家人,同时,被告必须每个月到警局报到。

被告代表律师郭家平在求情时说,被告只是清洁工友,收入约3000令吉,还需负担两名还在读书的孩子。
他说,被告与女友认识3年,不过,此事发生后,被告已不再与女友及受害者同住。
哈德丽雅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外,而罗哈杜阿克马则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同时,勒令被告不得靠近受害者,两者需至少相隔20公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