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8日讯)陆路交通局官员承认于5年前收取运输公司经理的1400令吉,作为不对付违规罗厘费用,今日在甲市爱极乐法庭承认交替控状,遭判罚款1万令吉。
现年38岁的仄法兹里,在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面前,承认两项交替控状。
控状指被告于2020年2月6日及6月3日,在甲市峇株安南某银行,身为一名公务员,即甲州陆路交通局的汽车摩哆检验官,接受运输公司经理的1400令吉贿赂金,因而抵触刑事法典165条文。
(视频:郑素瑾)
被告代表律师赛依占说,被告在此事后已被革职,目前做两份兼职以供养3名尚在读书的孩子,因此,要求减轻刑罚。
法庭宣判被告在每项控状下,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坐牢5个月取代。
此案由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莫哈末阿斯拉夫副检察司主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