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4日讯)陆路交通局退休官员于7年前被控收贿3600令吉,作为不对付违规的超载罗厘的酬劳,今日在甲市爱极乐地庭被判坐牢10个月及罚款5万令吉。
甫退休的被告莫哈末拉菲阿都拉曼(61岁),今日在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面前,面对6项控状,被判罪名成立,在每项控状下坐牢10个月及罚款一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坐牢3个月取代。
法官也谕令6项控状的刑罚同时执行。

根据6项控状,被告于2018年7月至12月之间,在6个不同地点,把3600令吉交给另一名陆路交通局官员,作为不对付某运输公司超载的罗厘酬劳,因而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b)(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受处罚。
被告的代表律师阿兹鲁祖基罪里求情时说,这是被告初犯,被告的退休金暂时被禁止使用,而且还需照顾妻子及孩子。
法庭做出判决后,被告代表律师提出申请暂缓刑罚,法庭要求代表律师于今日呈上申请文件,并保持之前1万2000令吉的保释金。
主控此案的是来自大马反贪会的莫哈末阿斯拉夫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