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4日讯)一名马来武术教练今日在爱极乐地庭面控3项性侵两名未成年女生之罪行,被告不认罪,案件择日过堂。
被告尤索夫奥马(44岁)今日分别在爱极乐第二地庭及第三地庭面控。第二地庭由法官拉惹诺雅蒂拉主审,第三地庭法官为罗哈都。
(视频:辛慧萍)
其中两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9月13日下午2时及10月8日早上8时,在直落垵一处住宅单位内,分别对一名15岁女生及一名14岁女生进行拥抱、强吻嘴及胸部的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另外一项控状指被告于9月13日下午2时,在直落垵住宅单位强逼一名15岁女生为他口交,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违反自然性行为) ,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5至20年,以及鞭刑。
第二地庭主控官莫哈末依山副检察司建议,每项控状的保释金定为2万令吉,并需一名担保人,附加条件包括禁止骚扰受害者、每两星期到警局报到及交出护照;第三地庭主控官菲基利副检察司则建议保释金为3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并附加禁止干扰受害者及每月到警局报到一次。

被告代表律师戴喆为被告求情时,要求最低保释金,指被告是一名武术教练,收入不稳定,且患有高血压、高血糖、心脏疾病及脚疾,同时也须照顾年迈母亲。
法庭批准被告以总额2万4000令吉保释,以及主控官提出的附加条件。案件将于12月15日及2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