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日讯)在马六甲历史城市政厅管辖区内新房地产屋业发展,发展商必须根据规定种植特定数目的树木,否则当局将代为种植,每棵收费250令吉。
马六甲历史城市议员陈劲源指出,市政厅日前在美化小组会议上拟定这项新规定,并于明年1月1日执行。这也是市政厅落实城市绿化的一部分。

他说,发展商没在他们的新屋业发展区种树,除了将由当局收费代种外,也会考量如果屋业地点不适合种树,或环境较窄小而使到发展商难以种树,市政厅将寻找其他种植地点,随后也会向发展商收取250令吉的费用。
“当局种植的是树苗,该笔费用包括种植、管理和浇水等,直到新屋业工程完成和取得住用证后,才转由发展商负责。”
他透露,根据该规定,每个排屋住宅需种植1棵树、半独立住宅种植两棵、独立洋房3棵、1层商店1棵、两层商店两棵、3层商店3棵。

“至于工厂是以土地面积计算,每15公尺需种植1棵,其他建筑屋如公寓、组屋、商业区等,是以空间计算所需种植的树木数量。”
陈劲源说,种植的树木也分为数个种类。住宅区可种植兰卡威紫薇乔木树(Lagerstroemia langkawiensis)、海桑木树(Andira inermis)、铁木树(Messua ferrea)。

他说,商业区如商店、餐馆、超市和油站等,需种植巴西铁木树(Caesalpinia ferrea)、香椿木树(Hopea odorata)。工业区如工厂、员工宿舍等需种植铁木树、白兰花树(Michelia alba)、黄桐树(Neolamarckia cadam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