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前涉劫财劫色女网友 巴籍男未婚妻出庭力挺 | 中国报 Malacca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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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婚前涉劫财劫色女网友 巴籍男未婚妻出庭力挺

    (马六甲19日讯)年轻工厂女工与巴基斯坦籍男网友“约会”,竟遭劫财又劫色;这名即将与本地巫裔女子订婚的被告,今日被控上法庭时否认3罪状,法庭允许被告以5万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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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进行时,被告未婚妻及家人在庭内旁听,希望能让被告保释,以在下月顺利举办订婚仪式。

    被告哈亚沙马斯(24岁,住在默迪卡再也花园),被控于今年8月6日凌晨1时15分内,在甲市SPA大道,即靠近爱极乐附近的路旁,在车内强奸22岁巫裔女子,并造成受害者恐惧,牴触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

    (本报郑素瑾摄)

    此条文下,被告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不少过10年及不超过30年,以及鞭打。

    次控状指被告抢劫受害者价值约4900令吉的手鍊及戒指,触犯刑事法典第392条文,可在相同法典第397条文下宣读。此条文罪成者可坐牢至14年及罚款或鞭笞。

    在第3控状下,被告强迫受害者进行违反性行为的性关系,即是把阳具放入受害者口里,牴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此条文罪成者,可坐牢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20年,也可被鞭打。

    主控此案的哈雅杜威达副检察司说,由于被告知道受害者住址,因此,不建议被告被保释外出,以免被告骚扰受害者。

    被告代表律师拿汀凯仁吉求情时说,被告在我国居住约7年,与未婚妻准备于9月订婚,若被告不得保释,将导致订婚仪式取消,未婚妻家人蒙受损失及蒙羞。

    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最终谕令被告以5万令吉保外,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每月需到警局报到,同时不得骚扰受害者及其家人。案件订于9月22日过堂。

    被告哈亚沙马斯(左)否认对工厂女工劫财劫色。
    被告哈亚沙马斯(左)否认对工厂女工劫财劫色。
    被告代表律师凯仁吉(右)与被告未婚妻讨论案情。
    被告代表律师凯仁吉(右)与被告未婚妻讨论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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