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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100贿警 罚款1万 外劳还得坐牢1天
(马六甲14日讯)贿赂警察100令吉未遂,外劳认罪后被判坐牢一天兼罚款一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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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罗兴亚裔劳工今年8月在没驾驶执照下,骑摩哆遭警察截查时,企图以100令吉贿赂警员,作为不受对付的酬劳,于上个月被控上法庭,今日改口认罪。
被告莫哈末阿敏阿曼(21岁)被控今年8月28日傍晚6时许,在亚罗牙也直望骑摩哆被警察截查时,没有驾驶执照,以100令吉贿赂警员,牴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17(b)A条文,可在24(1) 条文下遭受处罚。
(本报郑素瑾摄)
被告在罗兴亚裔翻译员读出控状内容后,向地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希尔面前直认不讳。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下求情时说,必须供养尚在缅甸的父母及弟妹,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法官判决被告坐牢一天及罚款一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坐牢3个月取代。
此案由反贪会诺莎基拉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