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钱买冰毒不遂杀3人 毒虫青年表罪成立
(马六甲23日讯)失业汉于3年前向家人讨钱买冰毒不遂、杀养母家人夺3命案,马六甲高庭今日宣判被告表罪成立,并择订7月17日及18日让被告自辩,及传召精神科专家上庭,以证明被告事发时是否精神失常。
法官拿督阿末纳斯菲读出结案判词时说,此案传召25名证人上庭供证,包括案中的伤者、医生、法医、查案官、邻居等,并在审讯中,从证人口供及呈堂证据证明被告在案件时,致死3名死者及造成2名伤者受重伤,证据确凿,而宣判被告表面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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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订于7月17日及18日让被告自辩,同时,在被告自辩时传召精神科专家上庭,以鉴定被告在事发时,是否处于精神失常状况。
被告洛曼哈迪(31岁),面对首3项控状指他于2016年8月25日清晨5时50分至6时15分期间,在柏淡玛琳一住宅谋杀哈山华合、玛利亚及莫哈末道菲,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本报郑素瑾摄)
被告另面对两项控状,指他于上述时间、地点,利用巴冷刀致伤诺阿琪达及诺哈兹琳达,可导致受害者死亡,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
此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终身监禁或监禁长达20年的刑罚。
此案由峇迪勿斯、纳比拉迪及玛珠茵副检察司主控,被告辩护律师是法米苏莱曼。
相信是被告家属的男女也旁听此案,在退庭后和被告交流,而被告被带出法庭,面对镜头时面无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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