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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同业公会拜访市会 冀二三楼店屋 准商用
(马六甲21日讯)马六甲广告同业公会建议汉都亚再也市议会考虑,允许2或3楼的店屋也可作为商业用途,不但可刺激商业市场与经济,也可避免店屋楼上单位空置所衍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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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会主席曾添兴指出,使用2楼或3楼充作商业用途,不需要安装后门及楼梯,当然存有安全设施问题,希望市议会能在这方面加以研究,并考量它的可行性。
广告同业公会理事日前拜访汉都亚再也市议会,与市议会主席拿督沙丹交流时,提出上述建议。
曾氏说,广告同业公会也建议市议会,让有意安装广告招牌照明设备或广告灯箱的商家,享有优惠折扣。
他认为,安装具有照明设备的广告招牌,夜间也可为地方上增添灯光,而且显得更美观,市议会应考虑,让商家享有灯光广告招牌执照的折扣。
在交流中,该公会也向沙丹反映广告同业在营业条例等事项中,所面对的一些问题。
双方在融洽气氛下,针对营业条例,包括营业执照、折扣与招牌规格等问题,互相讨论、交流及交换意见。
经过一番讨论,沙丹表明将会向市议会官员作进一步了解与研究,并进行商讨。一旦检讨与商讨,并作出决定后,将会针对条例问题另作发布。
与沙丹进行交流的广告同业公会理事,计有顾问林国锐与李传财、副总务曾添隆与财政李春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