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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少女臀部 老翁不认罪 送精神病院评估
(马六甲1日讯)六旬老翁在便利店时伸出“咸猪手”,触摸少女臀部,他今日被控非礼罪名时不认罪,法庭批准将被告送往精神病院进行评估,并定10月2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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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爱极乐的王成美(62岁),被控于9月22日晚上7时30分,在爱极乐高原某便利店,抚摸13岁少女臀部,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a)条文。
视频:郑素瑾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至20年及鞭笞。
被告在没聘代表律师下,在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面前不认罪。
主控此案的希华姗嘉丽副检察司,要求法庭把被告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同时,不建议被告保外。
法庭批准副检察司的要求,并择10月29日过堂,以等待被告的精神报告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