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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偷渡 7同乡 印尼舵公 监49个月
(马六甲22日讯)印尼籍陆地舵公承认偷渡7名同乡非法入境者,遭判坐牢4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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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的被告利奥哈斯班尼被控于2018年12月10日晚上11时30分,在甲州甘榜波格阿山,被发现允许7名非法入境者乘坐自己所驾驶的休旅车,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1)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55E(2)条文受处罚,以及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宣读。
(视频:郑素瑾)
被告的两名代表律师是拿督峇尔吉星及莫哈末祖基菲查卡利亚。峇尔吉星在求情时说,这是被告初犯,承诺不再重犯,希望法庭能减轻刑罚,让他早日返回印尼,与家人重新开始生活。
他说,被告在案件审讯期间被扣留时,曾两度被确诊新冠肺炎,在查案过程中,也与警方配合。
高庭司法专员迈祖阿拉莫哈末聆听双方陈词后,宣判被告罪名成立,所载的每一名偷渡客面对坐牢7个月,意味着总坐牢49个月,相等于4年1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此案由诺阿芝查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