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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杀妻打3小孩 失业汉否认有罪
(马六甲27日讯)失业汉恐吓杀妻子,还对3名幼小孩子拳打脚踢,面对5项伤人及一项恐吓罪时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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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的被告罗尼阿布拉汉,面对5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0月17日上午11时许,在丹绒吉宁住家殴打妻子娜芝法莫哈末沙烈(38岁)的脸部及身体,接着向3名孩子拳打脚踢,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可在相同法典第326A条文下宣读。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面对另一项恐吓罪,即把巴冷刀放在次子莫哈末阿德廉脸颊,并对妻子说:“你要孩子生还是死?”,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
此条文下,罪成者可坐牢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推事面对5项控状,在地庭面对一控状。
被告分别在地庭法官莫哈末沙比里及推事莫哈末依兹旺面前,否认有罪。
其中一名主控案件的法克里哈京副检察司说,被告在做出上述举动时,相信丧失理智,因此,要求被告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检查。
法庭最后谕令被告送往柔佛州的精神病院检查,并定11月2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