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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气枪射杀猫 老翁被控两罪
(马六甲30日讯)疑不满邻居养的猫咪“茉莉”进屋,六旬老翁以气枪射杀猫,今日被控非法拥气枪和杀动物两项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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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岁的被告阿兹淡比今日在推事庭和地庭面控,不认罪后获准以7500令吉保外。
(视频:郑素瑾)
被告在推事娜比拉尼占面前,否认他于今年6月19日晚上8时,在丹绒米雅某住家,在没执照下用气枪,牴触1960年枪械法令第8(a)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可判监禁7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随后被告被押上地庭,在法官达马法克里面前否认他于今年6月18日下午2时30分,用气枪射死一只猫,触犯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c)条文。
此条文下罪成,可判监禁3年或罚款不少过2万及不超过10万令吉。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依斯赫卡里说,被告虽然已62岁,但为了养家,仍做散工,一天有50令吉收入,希望法庭基于被告年龄已高,把保释金减至最低。
随后推事批准被告以2500令吉保外,地庭则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案订明年1月11日过堂。
案件由莫哈末依山纳沙鲁丁及莫哈末纳兹霖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