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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11岁女童控2罪 学院生或监禁20年
(马六甲14日讯)电子系最后一年的学院生,今日被控两项非礼11岁女童罪状,恐怕面对2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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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甲市武吉波浪的被告莫哈末阿迪(20岁),在马六甲地庭法官达马法克里面前否认两项罪状后,获准由一名担保人以8000令吉保外。
(视频:郑素瑾)
法官谕令此案于明年1月11日过堂,同时谕令被告不得骚扰受害者,直到案件结束。
首控状指被告于11月14日下午4时至晚上9时许,在武吉波浪某住家内,抚摸年仅11岁女童胸部及私处。
被次控状指他于11月20日中午12时许,在爱极乐某运动场内公共厕所及更衣室,抚摸同名受害者胸部及私处,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不超过20年及鞭打。
据了解,被告目前在霹雳州某技术学院攻读电子系,数个月前通过社交软件认识受害者。
被告的代表律师安德鲁罗德斯说,被告仍是名学生,没有固定收入,希望法庭减少保释金。
此案由希华姗嘉丽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