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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入办公室及食堂偷钱 法庭保安员坐牢罚款
(马六甲19日讯)在法庭担任保安人员的印裔男子,承认潜入法庭办公室及食堂偷窃近1000令吉,换来监禁12个月及罚款3500令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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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保罗阿基兰(25岁)甫入职担任法庭保安人员两个月,竟监守自盗,在地庭法官娜碧拉尼占面前,对两项偷窃罪直认不讳。
视频(郑素瑾)
在首控状下,被告被控于今年9月2日凌晨12时01分,在甲市爱极乐法庭大厦范围内,潜入食堂偷走150令吉。
次控状则于同一天凌晨1时至2时之间,被发现进入法庭办公室内,从保险箱内偷走800令吉,牴触刑事法典第457条文。
被告的代表律师乌马祖卡纳因在求情时,恳求法庭勿让被告受到鞭刑,刑罚同时执行。
法官随后宣判被告在首控状下,坐牢6个月及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坐牢6个月取代。在次控状下,被告被判坐牢6个月及罚款2000令吉,无法付罚款需坐牢6个月取代。
主控此案的是菲克里哈京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