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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羞辱州元首及宗教司等 男子不认罪 3月过堂
(马六甲29日讯)男子于两年前在互联网发出羞辱甲州元首、甲州宗教司及马六甲拉仙特有限公司主席言论,今日被控上法庭时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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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都拉萨奥斯曼(53岁),在推事莎达希娜面前不认罪,法庭允许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3500令吉保外,案件定3月14日过堂。
控状指被告于2022年11月21日下午3时30分,在互联网上载一个视频,内容羞辱甲州元首、甲州宗教司及马六甲拉仙特有限公司主席,牴触刑事法典第500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沙礼云代表求情时说,目前被告没固定收入,做兼职工作只有1500令吉的收入。
他说,被告患有心脏病,也独自照顾19岁及24岁的孩子,及年迈的岳母。
此案由法拉娜比拉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