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清完管理费不能办理 半数业主 没 分层地契
(马六甲11日讯)尽管已经获颁分层地契,但达锡乌达玛花园第9D期公寓仍有超过半数业主不愿清完管理费,以办理相关手续。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该公寓管理委员会促请有关业主尽早缴清管理费,以取得分层地契,避免日后产生一堆麻烦,特别是屋主不幸往生,继承人也得耗费时间和金钱来办理手续。
委员会内部查账兼前任主席陈俸媺告诉本报记者,根据2013年分层地契管理法令(757法令),业主即使可出示买卖合约,但在未持有单位分层地契的情况下,并不能被视为产业拥有者。
她强调,法令也阐明,业主必须缴清管理费,方能申请领取分层地契。
她说,该公寓分为6座,共480个单位,已成功领取分层地契的业主大约只有200人。
她分享,曾有一名业主把本身单位出租他人,业主病逝后,外籍太太没去办领分层地契手续,后来太太去世,孩子们上大学需要费用,结果前来收租时,因租户不认识他们,身份遭到质疑,也收不到租。
她说,孩子之后找到管理委员会协助,当然他们也得按程序先办理遗产处理,经过多番折腾,花费好多时间、精神和金钱,终于领到分层地契,成为真正的业主。
“我们这里属于廉价公寓,多数居民受教育程度比较低,对本身的权益不太了解,有些经过我们多次相劝,最终才肯清还管理费,再把分层地契领到手。”
她指出,该公寓最初售价只是每单位3万余令吉,目前市价可达8万至10万令吉,因此希望业主依程序办领分层地契,成为真正的单位拥有者,也避免日后子孙麻烦。
每单位30令吉
最高被欠逾万
达锡乌达玛花园第9D期公寓每月的管理费,为每单位30令吉,但还是有些业主不配合,超过半数不愿缴付管理费,最高的拖欠额甚至高达1万余令吉。
陈俸媺指出,多年来,管理委员会把收到的管理费,用于提升公寓设备,包括建造有盖摩哆停车棚,避免骑士随意停放造成阻碍,或不小心霸占停车位,进而引发邻里之间的冲突。
“我们每个月也会聘请承包商除草,把公寓的公园照顾好,让居民有舒适的休闲环境。”
她强调,委员会非常谨慎使用管理费,并且每年都会在会员大会后,如实呈报给社团注册局。
她说,一些业主会要求租户承担管理费,一些则不理会,造成其单位设施出现问题如水管漏水时,委员会也无法替他们维修,否则对其他有缴付管理费者不公平。